1、报账员受理业务经办人单据后,定期按要求整理原始单据,填制报账汇总表并送单位领导审批。如属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单据,还需提交“报账汇总一览表”;
2、审核会计接到单据后,首先核对报账员及单位领导预留笔迹,然后审核单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。符合规定的,在中心核准数处确认,不符合规定的,退回报账员并说明理由;
3、属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收支单据,审核会计在接收单据的同时打印一式三联“报账汇总一览表”,并与报账员双方签名确认,第二联交报账员;
4、属于结算中心统管账户的收支单据,审核会计填制一式两联“报账单”,交资金会计复核无误后,属收款业务的,资金会计在“报账单”上加盖私章,第二联交报账员;属支付业务的,资金会计开具支票,报账员领取支票时,须在“报账单”及支票存根上签名,持支票到开户银行办理转账手续。不符合规定的,退回审核会计并说明理由。
报账及审核办法操作细则一览表
报账项目 |
操 作 细 则 |
备 注 | ||
报账需要填制并提交单据 |
审核办法 | |||
收
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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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拨经费 |
预算拨款凭证 |
与年初预算或追加指标核对是否相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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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下级转入款 |
《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》记账联、银行进账单(可附上相关文件依据) |
1、财政票据的使用,必须严格按照《广东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执行; 2、划入款是否与相关文件依据相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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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收款/缴入款 |
《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》或发票的记账联、银行进账单(可附上相关文件依据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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零余额账户转入 |
银行收讫单据、财政直接支付到账通知书(直接支付)或工商银行支票存根(授权支付)、关于归垫一般存款账户已垫付资金的复函 |
划入款是否经市财政局同意 |
待款项到账后结算中心通知报账 | |
支
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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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采购 |
发票、立项申请书、采购合同、验收报告、财政直接支付到账通知单 |
资料是否齐全 |
结算中心收到《财政直接支付到账通知书》通知报账 |
直接支付 |
发票、财政直接支付到账通知单、有合同的需附合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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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算中心收到《财政直接支付到账通知书》通知报账 | |
委托扣款 |
委托扣款单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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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额费用(个税及社保缴费)经核算单位授权直接入账 | |
借款 |
《借款单》第一联、借款依据 |
1、借款金额是否超权限审批; 2、预付出境差旅费必须附上出国批件的复印件; 3、借现金支票的是否经分管会计批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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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员/聘员支出 |
工资、津补贴、节日慰问金发放表 |
1、发放项目是否符合有关文件规定; 2、用现金支付应由领款人签收; 3、是否列明应发数、应扣数、实发数、小计、合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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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用品 |
《____费用单据报销单》、消费交易凭条、发票、500元(含)以上提供清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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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及电子出版物、音像制品、期刊 |
《____费用单据报销单》、消费交易凭条、发票及清单 |
按佛山市财政局有关图书协议定点采购文件执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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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刷费 |
《____费用单据报销单》、消费交易凭条、发票及清单 |
按佛山市财政局有关协议定点印刷服务文件执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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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桥费、汽油费、养路费、年票、车辆保险费 |
《____费用单据报销单》、消费交易凭条、发票 |
按佛山市财政局有关公务车协议定点承保文件执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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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辆维修费 |
《____费用单据报销单》、消费交易凭条、发票及清单 |
按佛山市财政局有关公务车辆协议定点维修文件执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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差旅费 |
《差旅费报销单》、消费交易凭条、发票 |
按《关于转发〈省级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〉的通知》有关规定执行(佛财行[1996]08号) |
报销探亲路费需本单位人事部门加具意见(探亲目的地及婚否) | |
出国费 |
《出境差旅费报销单》、出国批文或邀请函、通行证复印件及有关原始凭证 |
按《转发财政部、外交部关于印发〈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有关规定执行(佛财外[2001]29、40号,佛财外[2002]34、35号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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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议费 |
《会议/培训预算及报销表》、发票 |
按《关于印发〈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有关规定执行(佛财行〔2009〕10号) |
会议预算应在会议召开前送结算中心审核 | |
接待费 |
《____费用单据报销单》、消费交易凭条、发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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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务费 |
劳务费发放表(个人不超过800元)或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联(个人800元或800元以上) |
用现金支付的应由领款人签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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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费 |
《门诊医疗报销表》或《家属统筹医疗费报销表》、省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或住院收据等(在职人员报销本市外的单据需提供转诊证明或单位证明;家属报销住院单据需提供住院清单) |
按公医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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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干医疗费 |
医疗费发放表 |
1、单位是否备案医疗费包干使用; 2、发放人数是否与单位人数相符 |
单位决定医疗费由个人包干使用的以书面形式到结算中心备案 | |
丧葬费及抚恤金 |
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养老金补发补支发放表、死亡待遇发放表 |
1、与转入数核对是否相符; 2、用现金支付的应由领款人签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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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补助金 |
佛山市住房制度改革发放住房补助金审核表及明细表 |
必须使用转帐支票或办理直接支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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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划生育奖励金 |
发放表(需列领款人详细名单)、上年度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表 |
1、与预算数核对是否相符; 2、用现金支付的应由领款人签收 |
自制表格需盖单位预留印鉴 | |
奖励金 |
发放表(需列领款人详细名单)及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 |
1、奖励金是否纳入预算及文件协议中注明发放到个人; 2、用现金支付的应由领款人签收 |
发放至外单位个人的奖励金 | |
干休费、特需费、兼职计划生育奖励金、保密人员补贴、驻村补贴 |
发放表(需列领款人详细名单) |
1、与转入数或预算数核对是否相符; 2.用现金支付的应由领款人签收 |
自制表格需盖单位预留印鉴 | |
固定资产购置 |
发票、《固定资产验收单》第二联 |
按佛山市200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与限额标准执行(佛府办[2007]171号) |
资产验收后填写《固定资产验收单》 | |
维修工程 |
发票、工程结算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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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按佛山市200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与限额标准执行(佛府办[2007]171号); 2、按《关于佛山市小额建设工程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》执行(佛财采购[2006]14号); 3、不能使用现金结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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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建工程 |
分期支付的发票、工程合同、工程进度审批表、监理意见、工程竣工结算表 |
工程竣工验收后填写《固定资产验收单》 | ||
下拨经费 |
《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》、财政直接支付到账通知书及相关文件 |
是否使用转移支出 |
结算中心收到《财政直接支付到账通知书》通知报账 |